日前匯豐宣佈派第四季股息,其後卻突然宣佈取消派股息,香港小股東強烈不滿。可以打官司嗎?
我告訴你一個真實的例子︰ 我有一位朋友,何先生,曾經因為一家上市公司宣佈了派股息後,反口不派息,於是他控告該上市公司。
事情是這樣的︰ 香港上市公司佳寧,其股價在1980年11月30日升至$17.90歷史高位。在1982年9月公佈中期業績盈利達2.7億元,派發股息0.12元,宣佈當日股價急彈,但其後宣佈取消派息,消息公佈後,一日之內股價暴跌30%,並導致恆指下跌超過9%,恆指跌破800點。1982年9月16日,其股價由$2.55跌至12月2日$0.83。
我朋友發出律師信控告佳寧違反承諾,追究責任;不久我朋友收到佳寧的英國御用大狀回信,表示英國已有取消派息的案例,取消派息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於是我朋友沒有進一步行動,自認倒霉。
選股的恰當性,關聯到投資成敗。換馬是重要的,留意水泥股﹑零售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