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金融危機發生,並非監管不足,而是條例不健全。現在政府准許銀行做不應該做的事。銀行用存戶的錢,炒外匯、地產、衍生工具、債券等等,都是用客戶的存款,來做高風險的事。
要有安全的銀行制度,必須要用良好的運作方式。例如︰「中潤證券」,公司本身不投資股票,公司資本只用來做客戶買賣股票生意,只賺取佣金及利息。「孖展」客戶貸款也由公司資金借出,不用將股票按給銀行貸款。此運作方式,公司完全沒有債務,也沒有投資風險,做一間負責任的公司。
全球的銀行,應該先改革條例,規定銀行不准許投資炒賣,只能做貸款生意。有了正確的條例,監管才會有效。如果不改革條例,歷史會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