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飯局,朋友興高采烈談論平價買樓事蹟。 16年前香港樓市崩盤,負資產情況出現,銀行強拍賣興起,房價大出血! 朋友說當時銀行不賣出,現在銀行自己就發達了。
他是悟解的。事實上,銀行手上的房子不是銀行自己的,是客人的,客人欠款,銀行可以強迫賣出客人的房子,其款項銀行只可取回客人的欠款,剩下的歸客人所有。如果該房子能守到現在,房子仍然是歸客人的。正如股票行的客人做「孖展」貸款買股票,股票行只會斬倉,而不會去擁有客人的股票。
美國的銀行曾經因為房地產貸款,共有4,800家銀行倒閉。
香港股市個別發展,留意奶類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