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位大學畢業生,在證券公司當一名名小職員。一年後,他遇到自己喜歡的女孩阿珊,於是向她求婚。阿珊問他,結婚買房嗎?他說,我工作一年多,儲蓄約十多萬元,我給你兩個選擇,一是將這筆錢買個小房子,二是讓我去投資,過幾年買大的。
阿珊說,我選二。於是二小口子租屋結婚了。第二年,他們生了個女孩,他們沒買房。第五年,他的事業有了起色。第六年,他的公司收入穩定了,他花30萬元買了房子,一家三口搬了進去。
婚後11年,他賺到了第一個100萬元。雖然朋友們都住上了更好的房子,但他不准備用這筆錢來買更大的房子,他繼續做他的投資生意。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他的名字叫巴菲特,他的妻子名字叫蘇珊。
很多年輕人,因為要結婚,用30年的貸款買最一般的房子,在接下來20年時間中,在年輕人最旺盛拼勁的時候、最有機會嘗試創業的時候,小小一層住宅,就消滅所有夢想。
世上大部分創業者的成功,他們都是在最適合開始創業的時候,選擇創業而不是買房。 1998年,馬化騰等五人合資50萬元,創辦騰訊沒買房;1999年,在廣州的丁磊用50萬元創辦163沒買房;同年,馬雲團隊18人湊了50萬元,創辦阿裡巴巴沒買房。他們的成功不是由買房來決定的。他們不買房,買夢想。
中國地產大亨王石,在2008年説:" 對於那些事業沒有最後定型,還有抱負、有理想的年輕人來說,40歲之前租房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