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房地產融資「主辦銀行」模式 促項目與金融良性發展

2026-10-05

中國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負責人日前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作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地產融資將推行「主辦銀行制」,解決由誰提供項目融資的問題,形成主辦銀行與項目公司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

此前部分房地產融資項目出險,既與項目管理不善、資金監管不力有關,也與融資端金融機構較多、彼此信息不對稱而引發「踩踏」事件有關。房地產項目資金需求較大,通常需多方融資,涉及不同類型商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一旦項目出險,授信金額較小的金融機構往往提前脫身,率先「抽貸」「斷貸」,引發連鎖反應,其他機構相繼退出,項目資金流快速斷裂,授信金額最大的機構最後被套牢,形成房地產項目與金融機構雙輸,並提升風險外溢性與傳染性。

「主辦銀行」模式的思路,是一個項目確定一家銀行或銀團作為主辦銀行,項目的開發、建設及銷售資金全部存入主辦銀行,由主辦銀行提供融資服務,滿足項目合理融資需求,使房地產項目與資金供給方形成「收益共享、風險共擔」關係,避免項目陷入困難時資金供給方爭先出逃,同時緩解多頭融資、過度融資及後續資金用途監管不力等問題。

該模式並非「大包大攬」,也不是強制性配對,而是在充分尊重房企項目及銀行意願基礎上的雙向選擇。主辦銀行的重要作用之一,是牽頭做好賬戶管理,加強貸款資金監控,防止資金被挪用,避免房屋交付風險與信貸風險,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房地產項目公司與主辦銀行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雙向選擇,銀行自主研判項目條件,項目公司根據融資服務需求選擇主辦銀行,促進融資供需匹配、安全高效。

商業銀行還須做好三方面工作,安全高效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包括對不同所有制房企項目「一視同仁」,借鑑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經驗;合理區分房企集團風險與項目風險,貸款審批更側重項目本身,避免誤傷合理融資需求;防風險與促轉型並重,有效防範項目交付風險及信貸風險,對項目單獨建賬核算,資金獨立運作、封閉管理。

房地產事關民眾切身利益及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當局將一體推進房地產開發、融資、銷售制度改革完善,推動項目公司制、主辦銀行制及現房銷售制三項制度落地實施,促進房地產業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