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頒布《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考核辦法》 強化流域治理與高質量發展

2026-01-05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考核辦法》(下稱《辦法》),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文件旨在建立對各省級政府落實水資源管理制度情況的系統性考核機制,以推動水資源的節約集約與安全利用,改善河湖生態環境,確保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在承載能力範圍內,進而支撐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考核工作將遵循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科學設置指標;依法依規、精簡高效地簡化優化考核內容;並注重以考核促進實幹與成效,強化結果運用。考核內容涵蓋三大層面:一是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目標的完成情況;二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量水而行」、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資源保護與超載治理、水資源監管等任務措施的落實情況;三是相關責任落實與改革創新情況。

考核將每年進行一次,程序主要包括省級自評、上級核查評分、綜合評價、結果反饋與公告。考核結果將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個等級。此結果將交由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省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及領導班子進行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

為強化激勵與約束,《辦法》規定,對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將依國家相關規定在表彰獎勵中予以考慮。若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相關省級政府需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並向國務院提交書面報告。考核或整改過程中如發現重大失職失責情況,將依規依紀依法進行問責追責。

此項考核制度的建立,被視為中國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原則,實施全面節水戰略的關鍵管理舉措。透過將水資源管理成效直接與地方政績考核掛鉤,有望從頂層設計上強化地方政府對水資源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的責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