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4月實施,助力市場公平競爭
2025-03-24
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該辦法將於4月20日正式實施。辦法針對公平競爭審查中的“模糊地帶”進行了明確規範,旨在增強制度的剛性和可操作性,解決各地執行標准不一致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競爭政策協調司公平競爭審查一處處長劉輝表示,辦法從4個方面設置了66類審查標准,覆蓋了企業普遍反映的問題,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性。
辦法特別強調破除市場准入壁壘,保障企業“機會公平”。針對一些地方在審批過程中存在的“批本地、不批外地”等不公平做法,辦法明確禁止設置隱性壁壘,確保所有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此外,辦法還詳細列舉了禁止性規定,如不得違規設立准入許可、不得增加不必要的審批環節等,進一步規範了市場准入機制。
在保障企業“待遇公平”方面,辦法回應了部分地區招商引資中的惡性競爭現像,要求優惠政策必須合法合規、一視同仁。劉輝指出,優惠政策應體現普惠性,避免通過設置“企業庫”或“名錄庫”對特定企業進行特殊獎勵。辦法還禁止為企業實施壟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確保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這一系列措施將有力推動中國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