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推三項基礎制度重塑房地產 項目公司制、主辦銀行制、現房銷售制並行

2026-09-24

中國將以項目公司制、主辦銀行制和現房銷售制三項制度為重點,改革完善房地產基礎性制度。三項制度使房地產企業轉型思路更加清晰,將從高槓桿高周轉的開發商,轉向更精細化、以產品立業、信用立身的「好房子」供給者。

歷經多年發展,中國房地產市場已出現重大轉變。一是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從過去供不應求變為供需基本平衡,局部出現供給過剩;二是市場進入存量時代,二手房交易佔比從2020年的27%提高至2025年的46%,今年前8個月更達52%,超過50%即標誌著房地產進入存量時代。為適應新形勢,房地產相關制度需相應變革,行業正經歷基礎性制度的系統重構。

三項基礎制度均以項目為對象,分別對應房地產開發、融資、銷售三個環節。在開發環節推行項目公司制,一個房地產項目對應一家項目公司,依法行使獨立法人權利,嚴禁企業總部違規抽挪項目公司資金,使項目運行更規範安全,實現風險隔離,一個項目的經營問題不再傳導至整個企業乃至行業。在融資環節推行主辦銀行制,一個項目確定一家銀行或銀團作為主辦銀行,項目開發、建設、銷售資金全部存入主辦銀行,由其提供項目融資服務,項目公司與主辦銀行雙向選擇,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令融資與項目一一對應,更好滿足合理融資需求。在銷售環節推行現房銷售制,落實「一手交錢一手交房」的交易模式,實現「所見即所得」,從根本上防範交付風險。近年採用現房銷售的商品房銷售面積保持正增長,佔新房銷售面積比重逐年提高,現房銷售已是大勢所趨。新項目將優先選擇現房銷售,同時統籌用好土地、金融、稅收等支持性政策;實行預售的則完善預售資金監管,切實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三項制度目標均指向防範房地產發展風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更好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有力有序推行現房銷售,可解除人們買到「爛尾樓」的擔憂,並引導開發企業按照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標準進行建設,滿足民眾高品質住房需求。可以預見,三項制度將引領中國房地產行業走向平穩健康高質量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