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改革房地產信貸制度 強化資金監管及延長按揭年期
2026-09-01
中國人民銀行與金融監管總局於8月28日聯合發佈意見,改革房地產開發及銷售階段的信貸制度,重點加強資金封閉管理及專款專用,以配合商品住房銷售制度改革及推動行業轉型。同日,金融監管總局亦推出涵蓋商品住房開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商業地產貸款及城市更新貸款等多項管理辦法,形成新的房地產信貸制度體系。
在供給端,銀行將按市場化及法治化原則,以項目為中心採取主辦銀行模式,滿足商品住房開發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貸款審批側重項目本身,合理區分集團風險與項目風險,實行封閉管理。針對預售及現售項目的不同建設周期,現售項目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5年,最長可達7年;同時增設城市更新項目貸款品種,並優化商業地產的融資服務。
個人住房貸款方面,新規對貸款發放時點作出調整:預售商品房的貸款須在項目竣工備案後發放,現售商品房則在銷售備案後放款,以確保購房者「能收樓、再供款」。貸款資金須以受託支付方式存入監管賬戶,防止挪用。為提升購房能力,每月供款與收入比例上限調整為50%,整體債務與收入比例上限提升至60%;貸款最長期限由30年延長至40年。同時,明確支持二手房「帶押過戶」,以降低交易成本。
資本市場方面,中國證監會同步推出措施,支持上市房企再融資、併購重組、發行公司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並推動REITs及不動產私募基金試點,以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目前已有4隻商業不動產REITs上市,集資超過200億元人民幣。監管部門表示,將持續完善制度,防範房地產領域風險,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