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工智能治理成競爭焦點 內地推動規則體系化升級

2026-08-18

中國的人工智能正從技術概念演變為重塑國民經濟運行的核心力量,大國競爭焦點已從技術研發延伸至治理規則的話語權之爭。要在新一輪競爭中掌握主動,關鍵不僅在於技術領先的短期優勢,更在於治理體系能否為產業發展提供穩定預期與制度保障。

智能經濟是以數據和算法為核心驅動的新型經濟形態。目前中國人工智能核心產業規模已突破1.2萬億元人民幣,企業數量超過6,200家,今年上半年相關行業保持逾30%的高增長,智能算力規模達去年同期的2.8倍,首個全國產10萬卡人工智能超集群正式投用。開源大模型累計下載量突破100億次,居全球首位,「人工智能+」行動加速向各行各業滲透,重點行業整體滲透率超過80%。

規模擴張的同時,治理短板不容忽視。「技術普惠」背後,「智能鴻溝」隱憂同樣值得警惕——高端算力和基礎模型能力集中在少數主體手中,可能造成技術紅利結構性分配不均。數據確權、定價與交易等新問題相繼浮現,算法偏見與深度偽造也對公平性與社會信任構成挑戰。治理能力滯後,不僅制約國內產業健康發展,更可能在國際規則談判中陷入被動。

統籌發展與治理,核心在於處理好兩對關係:一是創新激勵與風險防控,既要防止過度監管抑制產業活力,也要避免規則缺失導致系統性風險;二是效率提升與公平保障,智能技術應服務於改善民生,而非加劇發展不平衡。

一方面,治理要適配產業發展階段。中國開源模型全球下載量佔比達17.1%,開源生態的繁榮決定治理規則不能照搬封閉式監管框架,而應尊重開放創新的產業邏輯。另一方面,治理要服務價值創造,將合規與安全要求嵌入算法設計和模型訓練前端環節,使治理成為技術演進的內在約束而非外部干預。同時,治理要體現靈活適應性。在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構成的治理基礎之上,內地正加快推進人工智能綜合性立法,標誌著人工智能治理正從專項規則邁向體系化集成的新階段。

更具競爭力的治理,還應具備「輸出」能力。從分級備案經驗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專項規章,再到7月施行的《人工智能擬人化互動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小快靈」敏捷立法為全球提供了不同於傳統剛性監管的另一種選擇。這些實踐的系統化與國際化,正是中國參與全球治理規則競爭的重要優勢。

在人工智能治理競爭中勝出,最終要落到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一方面,以清晰規則降低創新成本,明確企業合規邊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讓企業在清晰軌道上安心創新;規則越清晰、預期越穩定,國際企業和資本就越傾向於選擇治理環境成熟的市場。另一方面,以務實合作參與全球規則塑造,通過搭建多層次、多形式的國際合作平台,將國內治理經驗轉化為具國際兼容性的合作方案,圍繞數據治理、安全評估等共性議題深化對話,推動形成廣泛認可的技術標準和行為準則,穩步提升中國治理實踐的國際認同與競爭力。

同時,以公平普惠築牢發展根基。智能經濟的最終目的是服務人的全面發展,治理應致力於讓不同地域、不同發展水平的群體平等享受技術紅利,防止「數碼鴻溝」擴大。治理競爭力的終極評判標準,不在於規則文本的完備程度,而在於能否讓技術紅利惠及更多人群——這既是道義制高點,也是治理方案獲得國際認同的內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