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鋼鐵產能置換重啟 新版《辦法》加嚴控增量
2026-06-08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期印發修訂後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進一步收緊產能置換要求,強化差異化政策引導與監管。這標誌著自2024年8月23日起暫停的鋼鐵產能置換工作正式重啟,有助加快促進鋼鐵行業減量提質。
鋼鐵產能置換政策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鞏固去產能成果、防範「內捲式」競爭的重要措施。冶金工業信息標準研究院院長張龍強分析,鋼鐵行業已由增量發展轉入減量發展期,須著力解決供需失衡矛盾,進一步收緊新增鋼鐵產能政策。根據統計,2016年至2024年全國已公告的產能置換方案中,置換建設煉鐵產能約3.8億噸、煉鋼產能約4.3億噸,相應退出煉鐵約4.2億噸、煉鋼約4.7億噸。置換前後雖實現減量,但因產能基數大及技術效率提升,供需矛盾未根本轉變。
新版《辦法》明確提高置換比例,全國煉鐵、煉鋼產能置換比例均不低於1.5比1,兼併重組置換比例提高至不低於1.25比1;逐步取消不同企業間產能置換;產能置換方案有效期為24個月;規範不鏽鋼企業設備建設,其熔化合金感應爐設備數量與容積須與電爐或轉爐工藝需求匹配。
張龍強認為,新版《辦法》透過統一提高減量置換比例、設定拆分產能有效時限及限定可置換產能範圍等措施,進一步壓減鋼鐵產能總量。針對特殊工藝,明確建設與退出產能數量核定方法、限定配套感應爐容量與數量,提升產能治理水準。
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院長肖邦國表示,新版《辦法》對產能置換項目實施進度提出剛性約束,各地公告的鋼鐵產能置換方案有效期統一為24個月,須在公告之日起兩年內完成項目備案、節能審查、碳排放評價、環評並正式開工。對2024年8月23日前已公告方案給予合理緩衝期,但仍以兩年為剛性節點,體現「新老劃斷、從嚴管理」的政策取向。
為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新版《辦法》設置差異化置換比例,鼓勵企業高端化、綠色化發展。例如,採用電渣重熔、真空感應等特殊冶煉工藝生產高端特殊鋼的電爐煉鋼項目,以及採用低碳冶金、氫冶金等低碳工藝且減碳比例不低於60%的項目,均允許實施等量置換。
提高產業集中度是鋼鐵行業由大到強轉變的必經之路。新版《辦法》逐步取消不同企業間產能置換,對不同企業間實施產能置換設置兩年過渡期;過渡期後,僅可透過實質性兼併重組實現產能整合與轉移。張龍強表示,新版《辦法》有利於調動企業開展聯合重組的積極性,推動產能向優勢企業集聚,提高行業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