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文健全藥價機制 創新藥上市初獲定價鬆綁
2026-04-16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健全藥品價格形成機制的若干意見》,建立覆蓋藥品全生命週期的價格治理體系,突出臨床價值與用藥可及性,支持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中國藥科大學教授路雲指出,新機制既著眼高水平創新藥的價值轉化,亦透過分類施策維護常規藥品市場公平競爭。針對新上市藥品定價,《意見》提出對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大的藥品,支持在上市初期制定與高投入、高風險相符的價格,並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穩定。對改良新藥則引導定價與患者獲益匹配。
醫保專家梁嘉琳表示,這是國家醫保部門首次原則上明確對「高創新等級+高健康獲益」的首發藥,在一定期限內豁免集中帶量採購與掛網價格調控,穩定創新藥企的盈利與研發投入預期。上海市衛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補充,企業可透過自評量表自主定價,創新程度愈高,定價自主權愈大;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可自主定價,為藥企開闢院外「第二戰場」。
《意見》同時引導藥店合理定價,推行醫保定點藥店醫保藥品公開比價,並利用網上藥店價格發現功能,促進不同渠道公平定價。專家提醒,政策落地仍面臨評價體系科學性及區域間價格協調等挑戰。目前中國藥品市場規模居全球第二,惟增速低於美國,業界期望藉新機制將規模優勢轉化為質量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