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經濟規模上看兆元 官方推責任險強制投保加速建構保險體系

2026-02-13


為完善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險強制投保機制,並優化全產業鏈保險保障,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及中國民航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推動低空保險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分階段建構低空保險制度框架。

《意見》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無人駕駛航空器責任險強制投保制度,產品體系逐步豐富以對接多元應用場景;至2030年政策框架基本成形,全面提升對低空經濟穩健發展的支撐力。

自2024年首度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低空經濟步入加速成長期,2025年市場規模預估達1.5兆元。與此同時,低空飛行面臨的風險管理需求同步升溫。低空保險聚焦飛行活動、航空器製造與運營、基礎設施建設及專業服務等環節,提供全面性風險保障。

《意見》明確,對於依法應投保之無人駕駛航空器,將推動把強制投保列為飛行審批前置條件,於運行管理中加強核保查核,並於事故處置時落實「凡處必核」。相關責任主體、認定標準與處置程序亦將配套建立。

產品體系方面,《意見》鼓勵開發針對低空飛行安全、技術安全、網路與數據安全、環境設施安全及人為操作失誤等新型風險的保險方案,加大中大型無人機保險供給,優化傳統有人航空器保險服務,並運用科技手段推動微型、輕型、小型無人機保險實現全流程線上化與智慧營運,提升承保理賠效率與用戶體驗。

業界布局已有所進展。去年8月,重慶成立全國首個低空經濟共保體,19家保險公司與16家單位簽約,風險保額達6115萬元,首批產品涵蓋無人機第三者責任、航空產品責任、科研轉化及網路安全等領域。惟業內人士指出,目前低空保險供給仍以基礎風險為主,對新興風險適應不足,精準定價機制亦有待突破。

為提升保險永續經營能力,《意見》提出雙軌並進。一是推進數據基礎建設,加速建置低空保險資訊平台,統一數據規範以支撐精算定價與風險監測;二是強化專業能力,引導保險機構與製造、運營企業協作,深化對低空新型風險之研究,逐步累積數據,導入風險量化模型與評估工具,提升產品開發科學性與費率釐訂精準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