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規嚴管食品委託生產 強化品牌方「第一責任」
2026-01-13
中國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制定《食品委託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將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此舉意味著商標許可、貼牌加工等常見生產模式將全面納入統一監管,旨在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規範行業秩序,以築牢食品安全防線。
食品委託生產,即品牌方(委託方)將產品製造交給具備資質的生產者(受託方),最終產品仍以委託方品牌銷售。此模式雖有助於企業輕資產運營與專業分工,但現實中易因責任鏈條模糊與監督缺位而滋生風險,例如品牌方可能成為遠離生產的「甩手掌櫃」,或加工方為壓低成本而降低質量標準。
新規針對性地建構了「委託方負責、受託方盡責、監管方督責」的責任網絡。首先,抬高准入門檻,要求委託方自身必須具備相應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並取得許可或備案,同時受託方必須嚴格在許可類別與產能範圍內接單,從源頭杜絕「無能委託」與「超限生產」。
其次,明確劃分責任歸屬,強調委託方須對受託生產的食品安全承擔「第一責任」,須建立制度並實施實質監督;受託方則對生產行為直接負責,有權拒絕違法違規的委託要求。法規並禁止透過合同條款等方式規避或減輕法定責任,以防責任「甩鍋」。
此外,新規織密監管網絡,建立委託生產報告制度,要求委託關係確立、變更或終止後必須限期向監管部門備案,實現全程透明化。產品標籤也須清晰標註委託雙方資訊,並設立針對性罰則與倒查機制,對主觀惡意行為從嚴懲處,確保「貼牌」不再等同於責任豁免。